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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二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2017-06-29 新媒体中心 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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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共同促进两地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二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1997年7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冉冉升起,标志着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重回祖国怀抱。香港回归祖国,是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伟业。回归二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香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特区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继续被公认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和最自由的经济体,“一国两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功。


随着“一国两制”方针的成功实践,香港与内地的人员交往日益频繁密切,经贸合作不断拓展深化,由此相应产生了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的两地互涉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两地人民福祉,是两地法律人责无旁贷的共同使命。为此,两地法律界同仁携手同心、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依据香港基本法,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民后刑的思路,先后签署五项安排,创造性地初步构建起以两地安排为支柱、以若干法律和司法文件为补充,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在司法领域丰富发展了“一国两制”方针、贯彻落实了基本法规定。二十年来,两地法院依据五项安排办理了司法协助案件2万余件,有效维护了两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给两地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回首二十年来两地探索构建、不断完善司法协助体系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1997年7月至2006年7月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先后于1999年1月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于1999年6月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于2006年7月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一国”之内的区际司法协助体系雏形初现。


二是2006年8月至2016年2月的停滞阶段。这一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长时间中断。


三是2016年3月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2016年3月我应特区政府邀请访问香港期间,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分别代表两地签署就进一步加强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签署《会谈纪要》,确定了“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后,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迎来历史转折。2016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如期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成功落实《会谈纪要》第一步目标,打破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停滞十年的僵局;2017年6月20日,在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前夕,又如期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成功落实《会谈纪要》的第二步目标;目前,两地又踏上新的征程,已启动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的磋商工作,力争于2017年底如期实现《会谈纪要》的第三步目标,实现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的全面覆盖。二十年来,两地司法协助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其间虽有曲折停顿,但前进的步伐始终没有改变。


回首二十年来两地探索构建、不断完善司法协助体系的历程,我们积累了许很多有益经验


一是要始终牢记“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内地与香港是一国之内的两个不同法域,由此决定,两地之间的司法协助安排绝不能照抄照搬国际公约,也不应囿于本地现有法律制度,而是必须始终立足于两地及两地民众的实际需要。记取这一点,磋商过程就会顺利高效,反之则会步履维艰。


二是要始终不忘增进民众福祉的初心。两地之间相互提供司法协助,能够促进有关两地互涉案件依法顺利审理,能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保护,能够让当事人免受重复诉讼之苦,在根本上是为了增进两地民众福祉。合作共赢、造福于民,是两地司法协助不断拓展深化的目标宗旨和动力源泉。


三是要不断深化理解互信。尽管两地法律制度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异,但两地司法都以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同时,正是因为有不同,才更加凸显相互协助、密切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要两地法律界建立互信、相向而行,就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就没有实现不了的理想。


四是要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意识。张德江委员长在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一国两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这决定了香港基本法的实践必然是一个探索完善的过程。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协助也是如此,也是一项前无可鉴的开创性工作,也需要顺应两地实践需求和民众期待不断健全完善。若无为国为民的使命担当,若无开拓进取的勇气精神,很难想象两地的司法协助事业能一步步发展前行。


二十年来,两地司法协助工作成果丰硕,经验宝贵。但是,毋庸讳言,与现实需要和民众期待,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两地法律界同仁应当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两地司法协助事业行稳致远、更上层楼。既要按照《会谈纪要》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有效地开展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磋商工作,又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填补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空白,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从而为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长期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给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也为全面深化两地全方位合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两地法律人应当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责无旁贷的责任感,以泽被后人的使命感,继续戮力同心、锐意进取,携手为两地司法协助谱写新的篇章,为两地民众安居乐业,为中华司法与法治发展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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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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